关于举办《复合地基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及《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0月11日批准《复合地基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783-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批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79-2012,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5、4.4.2、5.4.2、6.2.5、6.3.2、6.3.10、6.3.13、7.1.2、7.1.3、7.3.2、7.3.6、8.4.4、10.2.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同时废止。批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20-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8.1.3、8.1.4、8.1.5、8.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同时废止。
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进一步了解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及时学习、正确理解《复合地基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编修背景、依据、主要技术内容及强制性规定与要求,探讨研究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质量监督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及解决措施,我会决定举办“《复合地基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及《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宣贯培训班”。望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住建委(住建厅、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测、监测中心(站),建筑工程管理处;各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铁道、隧道和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咨询、施工等单位的总工、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各地基基础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地质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负责基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安全、技术的有关人员;各建筑地基基础研究、教学、软件开发单位的有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复合地基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编修背景、依据、调研过程及出台意义;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强制性规定与要求;
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修订的主要条文解析;
5.《复合地基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主要技术内容的正确理解;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方案比选及优化设计;
7.支护、支撑系统的结构设计、计算关键技术(基坑整体稳定性计算、基坑变形的控制值和报警值的确定等)解析;
8.地下水危害(坑底隆起、坑底突涌、坑壁渗漏、底侧突涌、周边土层过量沉降、斜坡滑移、坍塌等)防治技术及其设计与施工优化处理;
9.地基基础施工组织设计及深基础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人工挖扩孔桩及地下暗挖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要点;
10.支护结构、土方开挖及周边建筑物的监测控制要点;
11.结合案例解析地基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质量监督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三、培训方式
(一)届时将邀请参与相关标准编制的权威专家、资深工程师进行业务授课,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热点争议问题。
(二)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可计入国家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并颁发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12月26日--12月29日
培训地点:南通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1000元/人,资料费150元;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的代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寄至:(100835)北京三里河路9号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张凌 收
报名电话:(010)88517327 88517328 58934876
传 真:(010)88517388
联 系 人: 马 雪 张 凌
监督电话:58934710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举办前八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