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江苏省大学生工程管理专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8年江苏省大学生工程管理专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江苏省设有工程管理专业的各高校:
根据省土建会字(2014)第23号《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大学生工程管理专业优秀毕业生”的批复》,现开始开展2018年江苏省大学生工程管理专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请江苏省设立有工程管理专业的各高校根据本校工程管理专业应届毕业本科生填写的《江苏省大学生工程管理专业优秀毕业生申报表》及“江苏省大学生工程管理专业优秀毕业生评审基本方案”推荐候选人,将候选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5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往邮箱:yuhuaseu@163.com。
联系人:虞华,电话:13952037769。
附件1 江苏省大学生工程管理专业优秀毕业生评审基本方案
附件2江苏省大学生工程管理专业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
2018年3月
附件1
江苏省大学生工程管理专业优秀毕业生评审基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工程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的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4、专业综合排名成绩达到年级前10%。
5、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在上述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给予优先考虑:
1、曾获国家、省级荣誉或竞赛奖;
2、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
3、曾获国家专利授权。
三、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在每年3~6月份进行。由有申报意愿的同学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学校的院系审核后,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推荐人选,每个学校推荐人数原则上1名,985/211高校1-2名。被评选对象经所在学校审核后报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批。
四、其他事项
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毕业前因违纪受到行政处分或毕业设计达不到良好者,一律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2、本评审基本方案解释权归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所有。
附件2 :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