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和申报“2008詹天佑大奖(住宅小区)”参评工程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工程(建筑)学会:
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詹天佑住宅科技发展专项基金委员会委员:
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的决定,从2004(第四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评选工作开始,住宅小区奖项的评选增加一个预选过程,并指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统一组织住宅小区奖项的预选和最后的推荐工作。本委员会将提前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此项预选工作,先在各地推荐、申报的优秀住宅小区工程中评出20个左右入围项目,由本委员会授予“詹天佑大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再从中选出若干最优秀的项目,推荐参加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评选。
有关“2008詹天佑大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 ”参评项目的推荐与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的基本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见附件)
二、申报办法:
推荐参加预选的工程,由该工程项目的开发单位会同设计、施工等主要参建单位(总数不超过5个单位)共同填报“参选工程申报表”一式3份及“申报附件材料”三套。(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要求:
(一) 截止时间为 2008年3月31日 ;
(二)“推荐表”、“申报表”连同申报附件材料于截止时间之前寄至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嘉友国际大厦) 517A
邮编:100097
电话:010-88400517;010-88400799;010-88400087
传真:010-88400023
Email:cces_zwh@163.com
联系人:赵景凤 、 王芳芳、董海军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
2008年元月28 日
